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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发布时间:2018-05-17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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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障性租赁住房发展已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经验

保障性租赁住房发展已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经验

  加快发展保障性租赁住房是新发展阶段住房保障工作的重中之重。2021年,全国40个城市计划新筹集保障性租赁住房93.6万套,1~9月已开工72万套,占全年计划的76.9%,完成投资775亿元。南京、无锡、宁波、佛山、长春、南宁6个城市已完成年度计划。   6月24日,《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发展保障性租赁住房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印发后,特别是7月22日国务院电视电话会议召开以来,各地区、各部门高度重视,迅速行动。32个省级党委或政府负责同志对发展保障性租赁住房工作作出批示,或召开专门会议研究部署;大多数人口净流入的大城市党委或政府召开专题会议进行研究,把加快发展保障性租赁住房,促进解决新市民、青年人住房困难问题摆上重要议事日程,推动发展保障性租赁住房取得初步成效,形成了一批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总体来说,经验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   进一步完善了住房保障体系。《意见》明确了国家层面的住房保障体系顶层设计,即加快完善以公租房、保障性租赁住房和共有产权住房为主体的住房保障体系。不少地方根据国家层面住房保障体系顶层设计,对本地区住房保障体系进行了完善。比如,北京市将集体土地租赁住房、利用非居住建筑改建的租赁型职工集体宿舍、产业园区职工宿舍、人才房和国企自建租赁住房等纳入保障性租赁住房,明确住房保障体系由公租房、保障性租赁住房和共有产权住房构成。上海市将单位租赁房及享受政策支持的各类租赁住房纳入保障性租赁住房,明确住房保障体系以保障性租赁住房和共有产权住房为主体。深圳市将目前由公租房、人才住房、安居型商品房构成的公共住房,调整为由公租房、保障性租赁住房和共有产权住房构成的住房保障体系。   将保障性租赁住房作为“十四五”期间住房建设的重点任务。“十四五”期间,上海市计划新增保障性租赁住房47万套(间)、广州市计划新增保障性租赁住房60万套(间)、深圳市计划新增保障性租赁住房40万套(间),均占新增住房供应总量的45%左右。北京市正在编制“十四五”期间住房发展规划,其中保障性租赁住房占比将不低于30%。杭州、西安“十四五”期间计划新增保障性租赁住房均为30万套(间),成都、厦门为25万套(间),宁波、佛山为20万套(间),济南、福州、长沙、苏州为15万套(间),切实增加保障性租赁住房供给。   充分利用《意见》明确的土地支持政策,引导多主体投资、多渠道供给,注重实现职住平衡。《意见》明确了保障性租赁住房建设的5种方式,包括利用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企事业单位自有闲置土地、产业园区配套用地、非居住存量房屋和新供应国有建设用地建设。地方充分利用这些土地支持政策,引导村集体经济组织、企事业单位、园区企业、住房租赁企业、房地产开发企业等积极发展保障性租赁住房。北京市已有2个利用集体土地建设的保障性租赁住房项目开业,其中成寿寺项目由集体经济组织与万科泊寓合作开发,总部基地项目由集体经济组织与华润有巢合作开发。上海市支持中国航发商用航空发动机有限责任公司利用自有土地建设保障性租赁住房,解决新入职科研人员住房困难。西安市向位于产业园区内的比亚迪公司发放了保障性租赁住房项目认定书,允许其将配套用地面积占比提高到15%,通过拆除低效厂房,腾出土地建设宿舍型保障性租赁住房,可解决1万多名园区职工住房问题。厦门市印发实施方案,明确非居住存量房屋改建的租赁住房纳入保障性租赁住房规范管理,要求租金不超过市场租金的90%,以后年度租金涨幅不超过5%,目前租赁企业已申报23个项目、房源9400套(间),其中2个项目已核发保障性租赁住房项目认定书。上海市明确所有商品房项目按15%配建自持保障性租赁住房。重庆市规定轨道交通站点上盖物业及半径600米范围内商品住房开发项目配建保障性租赁住房比例不低于30%。   注重把握好保障性租赁住房工作的政策导向,坚持小户型、低租金、面向新市民和青年人。各地均明确保障性租赁住房主要面向无房新市民、青年人,不设收入线门槛,以70平方米以下的小户型为主,租金低于同地段同品质市场租赁住房租金。在小户型方面,厦门市规定建筑面积原则上不超过70平方米,以30~40平方米的小户型为主;杭州市蓝领公寓户型设计以30平方米左右的小户型为主;福州市规定主城区新建项目均为70平方米以下的小户型,其中60平方米以下的占90%。在低租金方面,城市政府按照租户收入可负担、租赁企业经营可持续的原则,加强对保障性租赁住房租金水平的管控。上海市明确租金价格应在市场租金的90%以下;武汉市不高于市场租金的85%;成都市根据不同类型保障性租赁住房,确定为市场租金的75%或90%,年度涨幅不超过5%;杭州市蓝领公寓不高于市场租金的70%。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要求,各地要落实城市政府主体责任,科学确定“十四五”时期保障性租赁住房建设目标,落实好意见明确的土地、财税、金融等支持政策,建立健全保障性租赁住房工作领导小组等工作机制,完善住房租赁管理服务平台,加强对保障性租赁住房建设、出租和运营管理的全过程监督。
发布时间 : 2021-11-08 点击 : 0
专家解读城乡建设如何实现绿色发展,三大关注点

专家解读城乡建设如何实现绿色发展,三大关注点

11月2日,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召开《关于推动城乡建设绿色发展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 解读新闻通气会。中国城市规划设计研究院院长王凯指出,该《意见》非常全面系统地从区域、城市、社区、乡村、绿色建筑,将对全空间层次多要素地对中国城乡绿色发展,会起到非常重要积极的促进作用。   日前,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关于推动城乡建设绿色发展的意见》。《意见》指出,城乡建设是推动绿色发展、建设美丽中国的重要载体。党的十八大以来,我国人居环境持续改善,住房水平显著提高,同时仍存在整体性缺乏、系统性不足、宜居性不高、包容性不够等问题,大量建设、大量消耗、大量排放的建设方式尚未根本扭转。   《意见》提出,到2025年,城乡建设绿色发展体制机制和政策体系基本建立,建设方式绿色转型成效显著,碳减排扎实推进,城市整体性、系统性、生长性增强,“城市病”问题缓解,城乡生态环境质量整体改善,城乡发展质量和资源环境承载能力明显提升,综合治理能力显著提高,绿色生活方式普遍推广。   到2035年,城乡建设全面实现绿色发展,碳减排水平快速提升,城市和乡村品质全面提升,人居环境更加美好,城乡建设领域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基本实现现代化,美丽中国建设目标基本实现。   关注1:“城乡一体”且“各美其美”   江苏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厅长周岚解读称,《意见》将“打造绿色生态宜居的美丽乡村”作为重要内容,抓住了乡村是绿色发展的生态基底、是消除和平衡城市碳足迹、碳排放的生态屏障的关键。   而推动“城乡一体”则是打造绿色生态宜居的美丽乡村,需要统筹好的方面之一。   周岚指出,要协调城乡,推动“城乡一体”并“各美其美”。“目前中国的城镇化仍在推进,城乡人口分布将继续变化。为防止城镇化进程中的资源浪费,《意见》要求统筹县城、中心镇和乡村发展格局,促进城乡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联动发展。”   此外,《意见》要求保护塑造乡村风貌,防止采用城市的手法规划建设乡村、破坏乡土味道,旨在推动形成城乡有别、城乡互补、各美其美的人居环境。   周岚表示,在执行中,要系统谋划,让乡村治理与机制完善同步推进。   “乡村治理是国家治理的基石,《意见》明确以改善农村人居环境为目标,建立乡村环境评价机制,把人民群众对于乡村建设的满意度放到重要地位,要求广泛发动群众参与美丽乡村建设。”   同时,《意见》重视规划、建设、管理的机制建设,鼓励地方通过创新探索补上乡村规划建设管理的制度短板。   “我们要按照总书记的要求,不断探索创新,奋力谱写乡村绿色发展的新篇章,努力绘就新时代‘各美其美、美美与共’的‘富春山居图’。”周岚说。   关注2:绿色发展应尊重和顺应城市发展规律   广州市政协副主席、党组成员、广州市城市规划委员会副主任彭高峰指出,我国作为发展中大国,人口基数大,资源消耗总量多,如果不改变过去大量建设、大量消耗、大量排放的建设方式,绿色发展很可能成为新的“卡脖子”问题。   因此,推动城乡建设绿色发展,是满足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向往的必由之路。   他指出,在推动城乡建设绿色发展进程中,应尊重和顺应城市发展规律,统筹城乡规划建设管理。   “《意见》站在总体国家安全观的高度,围绕统筹城乡规划建设管理,进行了系统部署和制度化安排,主要包括三大方面:一方面,围绕城乡建设绿色发展的目标,加强顶层设计,要求编制相关规划,建立规划、建设、管理三大环节的统筹机制。   另一方面,明确了三大方面的统筹和一个系统推进,就是统筹城市布局、统筹地上地下空间综合利用和统筹各类基础设施建设,系统推进重大工程项目。   此外,提出了创新机制和完善制度方面的要求,包括创新城乡建设管控和引导机制,完善城乡规划、建设、管理制度。”   彭高峰表示,推动城乡建设绿色发展的核心就是尊重和顺应城市发展规律,提高规划的科学性,确保一张蓝图实施不走样、不变形。   “以往的规划对自然规律的认识不够,对安全底线的敬畏不足。但在绿色发展背景下,生态和安全必须成为规划的前提。只有读懂了生态、安全以及人民群众的生产生活规律,才能更好地将城市作为一个有机生命体进行科学管理和布局。”彭高峰说。   关注3:城市体检助力建设没有“城市病”的城市   中国城市规划设计研究院院长王凯解读表示,城乡建设绿色发展需要提升整体性,促进城乡之间、城市与城市之间、城市与区域之间的协调;同时,应提升系统性,统筹生态、生产和生活空间,统筹资源的配置,提高城乡基础设施的体系化水平。   此外,还应提升包容性,促进人与自然和谐共生、人与人和谐共进的关系的形成,加强城乡历史文化保护传承,补齐城市在生态环境、公共服务方面的短板。   “归根结底,城乡建设绿色发展要回应三个基本的需求:实现自然生态环境的安全永续、支撑经济社会的持续健康发展、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王凯说。   王凯指出,近年来城市体检工作则是助力建设没有“城市病”的城市。他表示,“城市病”是各界都高度关注的一个问题,城市病的病症包括多个方面,比如城市交通拥堵问题、城市空气环境质量不高、城市基础设施等问题。   “客观地讲,‘城市病’就是说传统的城市发展当中,承载人口过多、基础设施不堪负担、交通拥堵及污染等都是传统意义上的‘老城市病’。”王凯说。   他表示,近年来“新城市病”开始涌现。   王凯举例称,比如以郑州大雨为例的气候变化带来的灾难、以新冠疫情为例的公共卫生领域问题,这些都是城市发展中面临的新的挑战。   而针对这样的“新城市病”,王凯表示,我国推行的城市体检工作便是针对此的举措。其中包含生态宜居、健康舒适、安全韧性、交通便捷、风貌特色、整洁有序、多元包容、创新活力等8方面65项指标。   “在我看来,城市体检和‘城市病’的关系,是通过一个系统性对城市发展中建设运营的规划管理方面的一些具体的难点和痛点,在指标层面做一个衡量,在对‘城市病’‘开药方’。”王凯表示,只有这样“对症下药”才能对“城市病”的治理和城市的发展健康有序起到积极的作用。
发布时间 : 2021-11-08 点击 : 0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召开发展保障性租赁住房工作现场会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召开发展保障性租赁住房工作现场会

10月21日至22日,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在福建省福州市召开发展保障性租赁住房工作现场会。会议认真学习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快发展保障性租赁住房的决策部署,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发展保障性租赁住房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和7月22日国务院电视电话会议精神,总结交流福州、上海、杭州、广州、厦门、西安等城市的经验做法,研究部署进一步做好发展保障性租赁住房工作。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党组成员、副部长倪虹出席会议并讲话。   会议强调,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保障性租赁住房工作。加快发展保障性租赁住房是党中央、国务院作出的重大决策部署,是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的生动体现,是新发展阶段住房保障工作的重中之重。加快发展保障性租赁住房有利于帮助新市民、青年人等群体缓解住房困难,推进以人为核心的新型城镇化;有利于缓解住房租赁市场结构性供给不足,推动建立多主体供给、多渠道保障、租购并举的住房制度;有利于促进房地产开发企业转型升级,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有利于落实扩大内需战略,加快培育完整内需体系。各地要深入学习领会党中央、国务院部署要求,充分认识加快发展保障性租赁住房的重要意义,增强工作的积极性、主动性,坚决把发展保障性租赁住房工作抓实抓好,抓出成效。   会议指出,《意见》印发后,特别是7月22日国务院电视电话会议召开以来,各地区、各部门认真贯彻落实,推动发展保障性租赁住房取得初步成效,形成了一批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一是按照国家层面住房保障体系顶层设计,北京、上海、深圳等城市对本地区住房保障体系进行了完善,加快完善以公租房、保障性租赁住房和共有产权住房为主体的住房保障体系。二是人口净流入的大城市等在广泛深入摸底调查的基础上,从实际出发,因城施策,采取新建、改建、改造、租赁补贴和将政府的闲置住房用作保障性租赁住房等多种方式,切实增加供给,科学确定“十四五”保障性租赁住房建设目标,上海、广州、深圳计划“十四五”时期新增保障性租赁住房分别为47万套(间)、60万套(间)、40万套(间),均占新增住房供应总量的45%左右;北京市正在编制“十四五”住房发展规划,其中保障性租赁住房占比将不低于30%。三是充分利用《意见》明确的各项土地支持政策,引导村集体经济组织、企事业单位、园区企业、住房租赁企业、房地产开发企业等积极发展保障性租赁住房,注重实现职住平衡。四是注重把握好保障性租赁住房工作的政策导向,坚持小户型、低租金、面向新市民和青年人,各地均明确保障性租赁住房主要面向无房新市民、青年人,不设收入线门槛,以70平方米以下的小户型为主,租金低于同地段同品质市场租赁住房租金。   会议要求,各地要切实提高政治站位,自觉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上来,将保障性租赁住房作为“十四五”时期住房建设的重点任务。要落实城市政府主体责任,科学确定“十四五”保障性租赁住房建设目标,落实好《意见》明确的土地、财税、金融等支持政策,建立健全保障性租赁住房工作领导小组等工作机制,完善住房租赁管理服务平台,加强对保障性租赁住房建设、出租和运营管理的全过程监督。省级人民政府对本地区发展保障性租赁住房工作负总责,要加强组织领导和监督检查,对有关城市发展保障性租赁住房情况实施监测评价,以监测评价为抓手,指导督促城市切实做好发展保障性租赁住房各项工作,有效扩大保障性租赁住房供给,尽最大努力帮助新市民、青年人等缓解住房困难,为促进实现全体人民住有所居作出更大贡献。   与会代表实地考察了福州市利用产业园区配套用地、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建设以及闲置厂房改建保障性租赁住房项目。各省(直辖市、自治区)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分管负责同志,参加市长专题研究班的39个城市主要负责同志参加会议。
发布时间 : 2021-11-08 点击 :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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